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上证50ETF期权某月未平仓认购合约对应的50ETF份额总数达到或超过50ETF(510050)流通总量的75%时,即会触发限开仓,从次一交易日起暂停相应月份的认购期权开仓。该比例下降至70%以下时,自次一交易日起恢复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
期权触发限开仓时,最主要的影响是自次一交易日起暂停该合约品种相应到期月份认购期权的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其他月份合约开平仓、认沽期权合约开平仓、当月认购期权平仓及备兑开平仓等均不受影响,合约交割风险也有限。
(一)其他到期月份合约不受影响
根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暂停开仓仅限于触发限开仓的月份的认购合约。本次仅有5月份到期的15个认购合约触发限开仓,而其他月份未达到限开仓标准,因此只会暂停5月到期的50ETF认购期权的开仓交易,其他到期月份的认购期权的开仓、平仓均不受影响。
(二)认沽期权开仓不受影响
在期权市场实行限开仓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在期权行权交收时出现逼仓现象,因而只对特定月份的认购期权适用限开仓。本次5月到期合约发生限开仓,投资者虽然不能进行当月认购期权的开仓交易,但可以进行当月认沽期权的开仓交易。
(三)当月认购期权仍可正常平仓
限开仓制度仅限制相关合约的开仓交易,不限制平仓交易。触发限开仓不代表当月认购合约不能再进行交易,限开仓期间仍能进行相应合约的买入平仓、卖出平仓和备兑开平仓。
(四)备兑开仓不受影响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备兑开仓虽然也是开仓,但不受限开仓制度的影响,主要理由有二:第一,备兑开仓已持有合约标的,即使到期被行权,也不会发生逼仓现象;第二,限开仓后,允许备兑开仓可以有效增加供给,提高市场流动性。
(五)合约交割风险有限
国内外期权市场设立限开仓制度主要是为防范现货市场逼仓风险。但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5月到期的上证50ETF认购期权中,实值合约占比不大,截至5月6日收盘,实值合约持仓量占比仅为3.73%。通常情况下,仅有实值合约才可能会被行权,虚值合约不会被行权。因此预计当月合约到期时,实际需要交割的标的数量较小,不会引发逼仓现象,合约交割风险有限,投资者不必过于担心。
限制开仓后,当月认购期权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的指令都无法下达,只能进行卖出平仓、买入平仓和备兑开平仓的操作。此时,这些合约的流动性会有所降低,投资者平仓时对手方数量相对平时较少,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平仓效率。投资者应当注意合约的流动性风险,审慎进行交易,不可盲目追涨杀跌。
(二)价格波动风险
近一段时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A股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现货市场波动率也产生了一定幅度的变化。投资者在进行期权投资时,不仅要关注标的价格,还需要综合考虑波动率、到期时间等因素的变化给期权价格带来的影响。要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要被所谓的“n倍涨幅”冲昏头脑、迷惑双眼。尤其是深度虚值的认购期权到期实值的概率很小,价值归零风险较大。例如50ETF购5月3300和50ETF购5月3400合约在当前处于深度虚值,需要标的在本月到期前上涨约20%才能达到实值,概率较小,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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