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篇
一、学生年龄高于18周岁,学费、生活费需求金额在5万美元以下;
(>18岁,<5W美元)
答:学生本人可前往商业银行购汇,或父母根据留学子女的委托前往商业银行购汇并向其子女汇留学学费。用途方面勾选“其他”,备注为“境外留学费用”。
二、学生年龄高于18周岁,学费、生活费需求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
(>18岁,>5W美元)
答:可以凭有效证明文件到商业银行办理一次性购汇汇出学费,与5万美元的年度购汇额度无关。
三、学生年龄低于18周岁,学费、生活费需求金额在5万美元以下;
(<18岁,<5W美元)
答:未成年留学子女每年拥有5万美金的年度购汇额度。父母根据留学子女的委托前往商业银行购汇并向其子女汇留学学费。用途方面勾选 “其他”,备注为“境外留学费用”。
四、学生年龄低于18周岁,学费、生活费需求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
(<18岁,>5W美元)
答:可以凭有效证明文件到商业银行办理一次性购汇汇出学费,与5万美元的年度购汇额度无关。
五、本人前往国外深造MBA,学费、生活费需求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
(>18岁,>5W美元)
答:可以凭有效证明文件到商业银行办理一次性购汇汇出学费,与5万美元的年度购汇额度无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需要办理有关自费出境学习学费、生活费的超额购汇,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包括:
1、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
2、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
3、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的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
4、其他相关材料。
相关依据参考
1.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十二条规定: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2. 《外汇业务政策释疑(2017年第2期 总第5期)》提到:
“Q34:学生入学美国学校,学费加生活费等超过5万美元,凭相关证明资料可以在商业银行一次性购足外汇并汇出吗?
A:可以。凭其提供给的境外学费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可以一次性购汇汇出学费,与5万美元的年度购汇额度无关。”
房产篇
一、 买房时非中国籍,卖房时也非中国籍
答:可以
二、 买房时非中国籍,卖房时中国籍或者持有中国绿卡
答:持有中国绿卡可以
三、 买房时中国籍,卖房时非中国籍
答:可以
四、 买房时中国籍,卖房时也中国籍,但持有他国绿卡
答:部分可以,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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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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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C先生于2009年在上海购买了一套120平的商品房自住,2016年C先生因为工作需要从而取得他国永居权,后因工作生活需要从而处理内地资产时,他提前还清了房屋的剩余贷款,并恰逢高位卖出了该房产且获得了1000万元人民币现金。C先生原本是可以将境内商品房售出所得购汇汇出的,但是因为C先生在卖房的过程中既没有提前进行规划,卖房款也超过结汇时限,同时持有的文件也不满足相关规定,最终导致C先生不符合结汇的要求,遗憾丧失了将这笔资金汇出境外的机会。
总结
当客户持有他国护照或者绿卡时,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确是可以进行结汇操作的,并且没有额度限制。之前很多客户因为不知道这个规定,就错过了结汇的机会。
我们建议,如果客户有结汇的需求,可在卖房前提前联络我们,CLB外服会为客户定制一套操作流程,帮助客户按照法律规定实现卖房、购汇、结汇等一系列需求。
相关依据参考
根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第6.26条规定:
6.26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汇汇出
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
5.《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7.《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 国家发改委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外汇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
8.其他相关法规。
移民篇
首先注意,移民财产转移每个人只能办理一次。
一、 持有中国护照,但正在申请他国国籍
1. 客户制作资金来源报告,定制实施方案
2. 获取他国国籍后,CLB代为与相关部门及银行沟通
3. 结汇汇出(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放弃中国国籍)
二、 持有中国护照,但正在申请他国永居
1. 客户制作资金来源报告,定制实施方案
2. 获取他国永居后,CLB代为与相关部门沟通
3. 结汇汇出(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注销户籍,注销后的户籍可以恢复,详见常见问题第二条)
三、 持有他国国籍,但正在申请中国永居
1. 持有他国护照可以将合法收入结汇出境
常见问题:
一、 移民是否要提供注销境内身份证和户口的证明?
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5.3条的有关规定,申请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所需材料中,没有要求提供注销境内身份证和户口的证明。
【本条援引自《外汇业务政策释疑(2017年第3期 总第6期)》,PKF核查相关法律条文后做了法规更新,原文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年版)》5.4条”】
二、 出国注销户口后能否恢复?
答: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友情链接:
1)上海市一网通办,搜索“恢复户籍”
http://zwsearch.sh.gov.cn:8022/search
2)上海市归侨如何办身份认定?
http://www.gqb.gov.cn/news/2018/1116/45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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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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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C先生于2009年进入内地某知名企业工作,考虑到他国教育方式及理念更适合自己的孩子,C先生于2014年取得该国永居权,后因工作生活需要C先生决定前往他国定居。2017年C先生在CLB协助下,在补缴相应的税款并取得完税证明后,C先生将自己多年来的收入结汇汇出。
总结:我们建议,当客户持有他国国籍或者永居,并希望将自己的合法收入结汇,可向CLB咨询,我们会为客户定制一套操作流程,帮助客户按照法律规定实现购汇、结汇等一系列需求。
相关依据参考
根据《资本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第5.3条“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要求”的主要法规依据:
1.《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年第16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汇发〔2004〕118号)。
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3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交部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实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9号)。 搜索关注“空中营业厅”公众号了解最新财富资讯!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09〕21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
7.其他相关法规。
没有理财观念的人都认为会赚钱就行,但是真相却是不懂得理财,赚再多的钱都会被败光!
真正会理财的,10万一年可以赚两个苹果手机,
不会理财的,10万一年只能赚6斤苹果,
会理财的,100万一年可以赚一台中档汽车,
不会理财的,100万一年只能赚个电动车,
会理财的1000万一年赚个房子,
不会理财的1000万可能只赚个车位!
理财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增值或者不贬值,更重要的是在相对长的时间内,保障你财务状况的持续健康。
所以,如果单说投资,肯定钱多的人选择的产品种类更丰富,可是一个理财方案追求的是规划合理,而不是限定在某个产品的最优投资配置。
没钱时,就好好规划现有的资产,然后通过理财让财富更多的积累;有钱时,通过理财让钱更好的增值……
“因为挣得少,所以无钱可理”,试问,你所谓的有钱的时候是多有钱呢?手上有1万算不算有钱?手上有100万算不算有钱?
有钱和没钱的界限本来就很难划定,所以与其纠结有钱没钱,不如把时间放在如何理好自己的这点儿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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