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业务国内化发展,为提升国内贸易市场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国内贸易交易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增添了新动力。
近十年来,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随着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量的不断增长而取得大幅进步,并形成了完整的国际业务产品体系。在国际业务产品体系中,最为典型的是国际信用证、国际福费廷、国际保函及国际保理等国际业务。
这些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理论研究透彻、实践经验丰富、风险控制规范。而在此基础上,把国际贸易、国际融资中的先进经验移植到国内贸易和国内融资中,则使得“国际业务”获得了在国内市场上发展的巨大空间,也为各家银行的“国际业务部”“贸易金融部”或“交易银行部”提供了新的业务领域和空间。这将使业务发展更为均衡,更有利于通过内外调节,跨越经济周期。
国际业务的发展和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大背景密切相关。在数十年的高速发展之后,2015年和2016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连续两年负增长,直至2017年,才扭转了连续两年下降的不利局面,比2016年实现了14.2%的增长。对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部”来说,在这几年的业务演变中,最值得欣慰的是在国际业务有所收缩的阶段,国际业务产品所对应的国内相应产品——国内信用证、国内福费廷、国内保函及国内保理等业务,则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国际业务新的延伸,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际业务的发展不足。此类业务的衍变也被称为“国际业务的国内化发展”。
信用证大行其道
跟单信用证可以说是整个银行国际业务的基础,《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UCP)虽然不是国际公约,但实际成为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的国际贸易实务规则。
国际信用证作为与销售合同分离的独立文件,是单据买卖,开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介入银行信用后,解决了贸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既能保证卖方的安全收款,又能保证买方的安全提货,而且买卖双方都可以通过信用证,便捷地获得交易双方各自银行的资金融通。
国际信用证这套本运用于国际贸易的流程与规则,长期以来对维护国际贸易秩序起到了重大作用。反观国内贸易市场,长期以来信用缺失、应收账款拖欠、乃至三角债等信用问题,一直困扰着国内贸易的买卖双方。国际信用证及其操作规则,作为已经国际市场反复验证有效的国际贸易金融工具,引入国内贸易市场必然能对国内贸易市场带来正向的推动作用,因而,随着近年来国内信用证相关结算办法及监管政策的完备,国内信用证的推广及应用水到渠成。
2016年10月8日正式实施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为在国内推广信用证业务提供了政策上的极大支持。此后,国内信用证在国内贸易中开始大步行进。
这一结算办法带来的重要改变有三点:一是期限上的延长,将国内信用证期限延长到一年。这样通过国内信用证业务叙做的一年期融资业务,就能起到类似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的作用。二是通过国内信用证融资,利用其贸易融资的属性,来缓解开证行的资本占用问题。三是国内信用证业务范围的拓宽为其使用带来了更为广阔的交易场景。如实务中,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支付电费、融资租赁租金、劳务费等,这在通常以海运提单作为货权单据的国际信用证业务中,几乎不可想象。
由于国内信用证的规则乃至名称和国际信用证一脉相承,也有不少银行将国内信用证仍归到国际业务部管理。这样,在国际业务发展受制于国家进出口总额增长所限之时,国内信用证也就成为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日益萎缩的国际业务的有益补充。
目前,国内证的发展还有诸多有待完善之处,如交易中普遍存在物权凭证不足的问题,缺乏如海运提单之类的“硬单据”;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渠道比较单一,一般仅能通过增值税发票来验真,缺乏国际证海关、外汇、船务、质检等多渠道交叉验证的可能。
信用证,不管是国际证还是国内证,其业务的初心是为相互不信任的交易双方提供可靠的结算工具。但在这方面,国内证目前或仍有偏离:往往是关联双方交易采用国内信用证结算,以实现承兑后的融资。如此,国内信用证有被异化为融资工具的倾向。这也是目前国内证发展面临的较大挑战。
福费廷快速成长
源于国际贸易的福费廷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主要品种之一。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一般指办理福费廷业务的银行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无追索权地买断开证行已承兑的汇票。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福费廷业务实践中,国内大多数银行更多是通过二级市场,从国际上较为成熟的福费廷包买商或国外银行手里进行再次买断,从而实现外币资产的收益。但国内银行可以接受的海外金融机构风险相对有限,因此在传统的国际福费廷业务上,国内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交易量一直稍显平淡。国际福费廷业务虽为重要的产品之一,但并非国内商业银行的主流国际业务。
国际福费廷业务与跨境资金成本有密切关系,2015年后,境内外资金成本逐步逆转,国际福费廷业务交易量因此有大幅下降。但是,通过前期的国际业务实践,国内从业各方加深了对国际福费廷协会(IFA)各项市场规则的了解和掌握,如《国际福费廷协会指引》《福费廷统一规则》(URF800)等国际规则逐渐深入人心。虽然至今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国内福费廷的交易规则,但通过套用国际规则也迅速形成了国内的福费廷业务模式,并在国内生发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如代理福费廷、三方福费廷等。
真正的转变发生在国内信用证新规以后。随着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实施,国内证业务大幅增加,随之带动国内福费廷业务的大量增加。现阶段国内信用证的开出,一般都带有融资安排,且大部分的融资均通过承兑后的福费廷来实现,甚至有很多银行做了“自开自贴”的安排。
2017年以来,伴随着国内去杠杆,银行信贷规模普遍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商业银行有更多的叙做表外业务的动机。因此,国内信用证也带来了国内福费廷业务的成倍增长,并形成了交易活跃的国内福费廷二级市场。
国内一级市场的初始福费廷包买商一般为银行自身。由于自身经济资本的限制,也由于贷款规模的限制,叙做一级福费廷以后,银行往往又作为转卖行将其卖出,而之后的包买行又可以在市场上将其卖出,因而形成了活跃的二级市场。由于市场上的福费廷资产可以做多次转卖,国内福费廷市场的规模因而成倍增长。与国际福费廷业务的波澜不惊相比,这两年国内证项下福费廷业务的快速成长,令人印象深刻。
2017年以来同业业务市场的整顿,也对以真实贸易为基础的福费廷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不少没有其他同业业务叙做的同业部门,也将二级市场福费廷业务当成一项主要业务来抓。福费廷这一国际业务的国内化,因而甚至成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一种补充。
由于国内福费廷业务的发展,传统国际福费廷业务中国内联动海外分行,也开始用于叙做国内证福费廷跨境转卖业务,即将国内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转卖至海外的中资银行。这为海外中资银行带来了可靠的资产来源,更为国内银行提高了跨境业务量,提高了跨境人民币市场份额的占比,不失为海内外双赢的国际福费廷业务另一种方式的国内化发展。
保函方兴未艾
银行保函一般可分为独立保函(Independent Guarantee)和从属保函(Accessory Guarantee)。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往往需要第三方作为担保人,因此保函成为了国际业务中最重要的产品之一。
作为国际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较早的国际业务以经常项下为主的年代,国际保函以非融资性涉外保函居多,如承包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以及留置金保函等。银行作为国际经济交往中最值得信任的一方,通过开立保函在跨境的各类交易中起到了增加信用的作用。
根据2010年推出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 URDG),见索即付保函的担保人承担第一性的直接付款责任,遵循“先赔付,再争论”的原则,极大地提高了保函的可信度。因此,国际业务中的保函具有很高的接受度。
而国内保函业务,长期以来一般作为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担保银行承担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因此,保函在实务中的效力受到很大质疑,在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22日正式公布《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前,国内保函未能得到市场的广泛接受。
但在国内独立保函司法解释出台后,保函这一担保工具在国内的有效性得到了极大提高,也为国内对照国际保函各种业务场景中使用国内保函提供了更多的业务机会。2017年,众多商业银行将独立保函作为一项重要的贸易金融产品来推介,保函这一在国际业务中的利器,终于内化为国内市场上的一种被普遍接受、可信度极高的贸易金融产品。
保函的国内化和国内信用证、国内福费廷一样得到了较大发展。但与国际信用证和国际福费廷的停滞不同,国际保函近年也成为了国际业务中的一大业务品种。究其原因,相当一部分都是为国内企业或其海外相关企业叙做内保外贷时开立的融资性保函。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的发布,对内保外贷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国际保函开立以及赔付的条件和操作细则。在新规下,商业银行对国际保函的开立审核更为严格。
由于国内独立保函市场的兴起,整体保函业务量也同上述信用证、福费廷等业务一样,通过国内业务的持续增长,弥补了国际业务发展的不足,进而带动了整体业务量的增长。
保理体系完整
国际保理是在国际贸易中,将销售货物产生的债权转让给保理商,再由保理商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等综合金融服务。保理业务虽然是舶来品,但经过长期以来在国内贸易市场上的发展演变,目前国内保理业务已远超国际保理,成为国内贸易金融或交易银行的一大业务品种。以银行保理的业务量为例,2018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量达1.1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保理业务量8730亿元人民币,国际保理业务量446亿美元,两者的比例约为7∶3。
国内保理的品种已从简单的买方保理、卖方保理、发展到反向保理、电子保理、银团保理、跨行双保理,以及保理资产ABS、保理资产ABN等全体系保理产品。其品种之丰富,体系之完全,已非彼时的国际保理业务可比。但国内目前还缺乏专门的保理业务法律规定,这给未来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隐忧。
国内保理在近十年的高速发展以后,由于风险积聚,整体信用环境变化,2014年起,连续3年业务量同比下降,标志着国内保理之前的快速发展已暂告一段落。不过,在严监管的大环境下,由于保理业务对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以及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有其特有的优势,预计未来国内保理业务还将持续平稳发展。
国际贸易形成的一套作业方式以及操作规则,为银行国际业务厘定了基本的传统产品线。长期以来,外币项下的上述国际业务曾经是我国几乎所有银行国际业务的起点、发源地,也是银行争揽国际业务,做大市场份额的必争之地。近年以来,由于国际经济大环境的变化,随着中国进出口量的增减,外向型经济的转型,以及境内外利差的逆转,一度红火的国际业务渐渐失去了增长的速度与激情,业务量不再大幅增加乃至逐渐减少。而在国内市场渐次运用和推广国际规则之后,受益于政策配套、监管鼓励,贸易金融项下的国内信用证、国内证福费廷、国内保函及国内保理等业务,已然成为贸易金融,乃至交易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较大程度上弥补了国际业务量的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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