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谎称能以优惠汇率兑换外币、投资外汇及数字货币,并承诺高额返利等,得到多名被害人信任后,共骗取人民币300余万元。近日,法院判决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7年,吴阿姨在闵行龙音寺烧香时,偶然结识了卢某。卢某自称做金融方面的工作,已经在香港定居三年,还能够以比银行优惠的汇率对兑换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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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阿姨当时恰好需要兑换一批外币,便询问卢某是否可以帮忙?卢某满口答应,说她正好有朋友可以兑换外币,但是兑换的速度可能会有点慢。
就这样,吴阿姨从2018年12月中旬开始,先后6次转账给卢某,共计人民币145万余元。其间,仅2019年7月,卢某在车上给自了吴阿姨3000元的英镑,折合人民币仅为2.7万元。
2019年10月,吴阿姨开始向卢某催讨钱款。但卢某总是“明日复明日”地推诿,并持续了一年,吴阿姨忍无可忍,就去派出所报案。
某到案后,警方发现,吴阿姨并非卢某诈骗的第一个人。
2017年,陆阿姨因做义工,在杨浦区法善庵与卢某相熟。根据陆阿姨的银行卡流水显示,她被卢某打着投资外汇及数字货币的幌子,骗走了近120万元。
即使是跟卢某认识很多年的郭阿姨,也没有看穿这个“球友”的真面目。2017年,郭阿姨将卢某拉入一个自己组建的打羽毛球的团体中。
2018年,卢某主动告诉郭阿姨,她有渠道可以换到比银行更优惠的外汇。即便郭阿姨的老公一直觉得没有工作的卢某是个骗子,强烈反对郭阿姨将钱交给卢某炒外汇,但郭阿姨还是义无反顾地把近46万元交给了卢某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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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和她的受害人大多先因做义工相熟。在给受害人留下富有爱心的印象后,卢某会千方百计取得对方的信任,并邀请对方加入自己的投资项目。
为了营造投资正常的假象,卢某偶尔也会给受害人一定的小额回报,但实际上卢某所谓的投资返利,只是拿从投资人那里骗到的钱拆东墙补西墙而已。
据卢某后供述,自己仅仅在2019年7月,交给了吴阿姨3000元英镑,以此来证实她真的在投资外汇。在稳住吴阿姨后,卢某承认,
剩下的钱,我都瞒着投资人拿去投资数字货币以及消费掉了。没想到数字货币的平台跑路了,钱全部亏掉了。”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法院判决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来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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