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在官网上发布了第三批139个打新黑名单,其中涉及个人投资者账户118个,机构账户21个。根据公告,这些账户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上述机构“被拉黑”再次引起了市场对于中介机构尽职尽责的关注。
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在官网上发布了第三批139个打新黑名单,其中涉及个人投资者账户118个,机构账户21个。根据公告,这些账户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上述机构“被拉黑”再次引起了市场对于中介机构尽职尽责的关注。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监管层极为重视中介机构责任。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6次“喊话”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同时,监管通过对不良中介严格处罚,推动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监管年内六次“喊话”
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强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今年5月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时表示,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此后,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5月份在2019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讲话中也表示,要促进金融监督管理提质增效,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优化交易监管制度、强化交易全程监管、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构建多渠道提高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阵地,推动债券市场统一管理。
6月份科创板开板,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也强调,注重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保证发挥好保荐人、证券相关的中介机构、服务机构“看门人”的作用。
7月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投资经营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其提供的保荐、审计、法律、评估、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对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各类中介机构勤勉尽责的核查工作能有效降低财务欺诈行为的发生几率。
9月份出炉的资本市场“深改12条”中也明确提出,要狠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重点之一就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进行业文化建设。
11月3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接受媒体访时表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也将引入科创板经验。他提到,在发行承销环节,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形成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实现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资本市场发展的意义重大,中介机构有责任有义务监督网下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对违反自律管理条例的网下申购行为要进行主动甄别、及时汇报给监管机构,在严监管背景下切实发挥资本市场‘守门人’的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有利于规范今后网下投资者的申购行为,促进网下申购者保持良好的投资习惯,自觉遵守自律管理条例;另一方面,有利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杜绝网下打新的不公平现象,保护投资者利益。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见真章
严格处罚违规中介
对于压实中机构责任,证监会绝不仅仅停留在“喊话”层面,而是将其落到实处。据证监会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对于中介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开展证券业务未勤勉尽责的,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违法上市公司与不良中介一起处罚,严格处罚,绝不姑息,倒逼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在2016年-2018年三年期间,共对10家次证券公司、17家次会计师事务所、4家次律师事务所、6家次评估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罚没金额高达2.75亿元,对9名从业人员实施市场禁入,有效压实了中介机构责任。
今年以来严监管、严处罚态势依然不减。常德鹏在今年7月5日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对5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新时代证券、银信评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中企华评估、中广信评估。
此外,上交所也强调,科创板并购重组审核更加强调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上交所8月份在其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指出,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是实施注册制的重要基础,需要在重组审核中贯彻落实。压实中介机构责任,需要明确履职要求,建立与之匹配的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强化独立财务顾问前端尽职调查职责,要求申报时同步交存工作底稿;另一方面,聚焦资产整合、有效控制、会计处理、合规运作、业绩补偿等并购重组实施中的多发、频发问题,从信息披露角度,充实细化独立财务顾问职责要求和惩戒机制,将持续督导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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