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完善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于11月12日发布通知,对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
为更好完善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于11月12日发布通知,对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
据郑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合约设计过程中,郑商所积极借鉴国际商品期权市场合约设计惯例,参考了白糖、棉花期权市场运行经验,在期权合约类型、行权方式、交易单位及报价单位等条款设计中,充分体现了商品期权产品的本质。根据国内实际情况和品种特点,对合约月份、行权价格间距等合约条款进行了差异化设计,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在期权涨跌停板幅度及最后交易日(到期日)等条款设计中,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兼顾市场流动性。
根据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PTA、甲醇和菜籽粕期货合约,方便投资者对冲期货部位风险;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最小变动价位设置为0.5元/吨,与白糖期权保持一致,方便投资者掌握;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最后交易日(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3个交易日,与已上市白糖、棉花期权一致,以满足产业客户套保期限需求,避免给交割月运行带来风险;借鉴国际商品期权市场惯例和白糖、棉花期权市场经验,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行权方式设置为美式,期权买方可在到期日及之前任一交易日行权。
与白糖、棉花期权相比,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合约具有三方面较为明显的个性化设计。
一是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行权价格合约数量较白糖期权有所增加,与棉花期权保持一致。根据PTA、甲醇和菜籽粕期货价格波动特点,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首日将分别挂出13个看涨期权和13个看跌期权,确保覆盖次日标的期货价格波动范围。随着PTA、甲醇和菜籽粕期货价格变动,若实值或虚值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数量不足6个,郑商所将增挂新的行权价格对应的期权合约,及时满足企业套保及参与者投资交易需求。
二是PTA、甲醇活跃月份期权合约挂出标准。目前,PTA、甲醇期货非主力合约引入做市商,成交及持仓均有所提升。比如,按照合约规定,甲醇期货某合约在某个交易日单边持仓量达到10000手以后,其对应的期权合约将在第二个交易日挂出。
三是针对性设置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行权价格间距。目前,国内商品期权行权价格间距与行权价格的比值在1%至2%之间。根据PTA期货价格运行区间,以5000元/吨和10000元/吨为分界点,分别设置50元/吨、100元/吨和200元/吨的行权价格间距。根据甲醇、菜籽粕期货价格运行区间,以2500元/吨和5000元/吨为分界点,分别设置25元/吨、50元/吨和100元/吨的行权价格间距。
据了解,PTA、甲醇期权是首批上市的能源化工期权品种,菜籽粕期权是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权品种,其上市后将在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促进相关产业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前,郑商所曾多次组织产业企业、投资机构、期货公司及做市商等召开论证会,对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适用的业务规则及实施细则进行了梳理,认为郑商所期权规则制度具有通用性,能够满足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上市需要。
“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市场建设需要各方群策群力。”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公开征求市场各方意见建议,促进期权合约设计的科学合理,确保PTA、甲醇和菜籽粕期权上市后市场平稳运行和功能有效发挥。
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x220.com/redian/qihuo/39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