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民:中国外汇保证金交易应“阳光化”

黄泽民:中国外汇保证金交易应“阳光化”

黄泽民教授担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第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等职务。

据报道,黄泽民教授又在此次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尽快上市外汇保证金产品的议案。

外汇保证金是一种独特的外汇衍生品,其采用保证金制度进行即期外汇交易,以场外交易为主,是国际外汇市场上一项主流的、成熟的产品。

我国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个人炒汇在国际上兴起,一些境外货币经纪商进入中国从事非法的外汇保证金交易。

1994年8月,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禁止在大陆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

二十余年来,我国已经拥有一支庞大的外汇保证金投资者群体,他们既有风险意识、风险承受能力,也具有外汇投资的丰富经验。

调研结果显示,当前大陆外汇保证金交易者中,超过80%都表示对于外汇保证金交易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投资者的首次入金量集中在1000~5000美元的小数额内,其外汇保证金投资额占金融投资的比重以及金融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大都较低。尽管有经纪商提供最高四、五百倍的杠杆,但多数投资者仍选择100倍左右,以上种种反映出当前我国的外汇保证金投资者还是比较谨慎的。

根据调研,投资者和经纪商均对国内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表示出强烈兴趣。大部分投资者担心境外交易遇到骗子公司、交易滑点或资金挪用等安全问题,认为国内交易开放后监管会齐全完备,资金安全也可得到保障。

经纪商则表示,当前国内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有限,尤其缺乏短平快的产品,外汇市场具有其他市场难以媲美的种种优势,对投资者有巨大吸引力,外汇保证金的投资需求客观存在。

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阳光化可使行业的无序发展状况得到改善,法律法规的完善将减少投资者与经纪商之间因交易规则不明确产生的纠纷,在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同时也减少了经纪商的经营成本。调研显示,80%的受访投资者身边存在有意向但尚未参与交易者,87%表示愿意参与国内的外汇保证金交易。

我认为,外汇保证金产品上市将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好处:

第一,丰富外汇投资领域的产品,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

第二,引导外汇投资者资金的有序流动,杜绝非法的资金外流;

第三,外汇保证金业务的阳光化,不仅可以打击该领域的黑平台,减少投资纠纷,也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增加税收;

第四,由于外汇保证金在我国处于灰色地带,因此,在众多可交易的货币对中,尚无人民币与其他货币的货币对,这对于人民币国际化以及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目标也是相背的。当然,在我国究竟采用场外交易模式,还是场内交易模式,或是兼而有之,这是可以研究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建议在我国尽快上市外汇保证金产品。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合法化”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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