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御尊资本集团为载体,大肆宣传“御尊资本集团保本全托管外汇投资制度”,用外汇交易给予高额分红的诱饵,欺骗他人投资入伙、发展下线。不到一年时间,该传销组织在烟台发展会员2300多人,受害群众涉及海阳、栖霞、招远等地,共诈骗金额6700多万元。近日,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由臧某某组织、领导的特大传销案。
据当地经侦民警介绍,2018年1月17日,市民张先生向海阳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向一个名为“御尊资本集团”的公司先后投资200多万元后,可是本金始终没法提出来。接到报案后,海阳市经侦大队初步判断为传销犯罪,于同日立案侦查。
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海阳经侦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很快摸清了该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查清了以臧某某为首的3名主要头目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事实。于2018年8月16日,将涉案的主要头目臧某某、李某、刘某列为网上在逃嫌疑人,同时组织警力展开抓捕。
5月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去济南的长途汽车上,被经侦民警跟踪抓获,随后又将闻风逃到烟台火车站的李某抓获归案。6月20日,臧某某迫于警方追逃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讯问得知,自2017年11月以来,以臧某某为首的“御尊资本”传销团伙,打着“御尊资本集团保本全托管外汇投资制度”的幌子,以外汇交易给予高额分红为诱饵,从各地广泛发展下线,欺骗受害人投资加入该项目,开始通过给予受害人适当回报让其吃到“甜头”,后期再诱惑受害人高额投资,然后以“系统故障”、“公司设备维护”等借口,告知受害人无法将资金提出来,进而达到不断圈钱的目的。
“以投资2000美元为例,每个月就能有7%的高额回报,投资越多回报越高;投资20000美元,每月可获得16%回报。如果能够发展下线,还可以从中获得下线投资金额7%—16%的收益。”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告诉说。该犯罪团伙以高额回报,达到吸引受害人的目的,再以高额回报鼓励团伙成员积极发展下线,所以在短期内该传销组织规模迅速膨胀。
目前,犯罪嫌疑人臧某某、李某、刘某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已在海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审判结果将择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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