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GCG ASIA钜富就是典型的外汇资金盘,在2019年的3月底,印度尼西亚公安部商业罪案调查处正式发出官方通告,称打着“外汇交易”旗号的GCG Asia钜富金融集团触犯了印尼监管条例372条,正式将其定性为有诈骗性质的“庞氏骗局”。警方随即开始追查这个投资诈骗组织,并锁定了几个GCG Asia核心骨干及参与者的银行账户。
警方接获多起投诉,调查显示GCG Asia涉嫌违反外汇投资等相关活动;收到瑞士知名外汇经纪商杜高斯贝(Dukascopy Bank)的官方警告信,信中控诉GCG Asia未经授权许可,滥用该银行标志进行不合法的诈骗行为;印尼金融监管局已公告大众,GCG Asia未持有相关金融牌照,且不允许在该国进行外汇投资等活动,并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英国FCA、香港SFC等监管机构已将GCG Asia列入黑名单;.受害者控诉GCG Asia不兑现承诺,投资者入金后无法取出本金;GCG Asia的运营模式属于庞氏骗局,触犯了372KUHP法律;提醒公众勿参与GCG Asia投资活动。
一时间,GCG ASIA钜富可谓赚足了关注,老板邱富豪似跳梁小丑一般在东南亚骗了个遍,吃遍了各个国家的诈骗警告,极大地满足了其与生俱来的表演欲。2019年5月17日,其甚至不惜把自己送进监狱走了一遭。
同样,GCG钜富金融的金字塔骗局也波及到了国内,有成千上万的投资者陷入了GCG的陷阱里,其中随着GCG的崩盘、老板邱富豪入狱之后,在国内参与发展下线的经纪人也遭遇了警方的逮捕。
近日,由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经大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0万元。
据悉,2018年,作为按摩店老板的黄某经某顾客介绍,注册了GCG钜富金融平台会员并进行投资。黄某知道该平台是以发展会员人数作为返利依据后,向顾客鼓吹投资该平台稳赚不赔,引诱顾客投资,以“拉人头”的方式大肆发展会员,骗取财物。至案发时,黄某已发展的下线会员有436人,下属层级达8级,从中非法获取返利费达30万元。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利用GCG钜富金融平台炒外汇为名,大肆发展下线会员进行投资,骗取财物,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根据其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
大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老板邱富豪锒铛入狱之后,还有钜富残留的余党还在谋划继续行骗——设立数字银行等,最后也不了了之。资金盘的最终结局只会是崩盘,而参与其中的无论是主犯还是经纪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不要妄想任何不义之财和天上掉馅饼的美事,面对任何高利润高收益的话术需时刻保持清醒。
最后外汇天眼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进行外汇交易前,一定要对平台进行多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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